周末读史丨何平:梁启超的“虚金本位论”与货币行政的失败

Connor binance交易所 2022-11-21 131 0

导读

《IMI财经观察》每周末带您聆听名家解读中外金融的发展兴替和制度演变,在史海钩沉之中领略大金融的魅力!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在《中国钱币》杂志“中国传统货币金融文献导读”专栏上先后发表《从传统经典看货币》系列文章,选择重要的传统中国经典货币金融文献,既从历史情景出发,以求“理解之同情”,也与今天的货币与金融理论思考相对接,力戒简单比附,坚持“古今东西立体比较”,以传统中国的货币与金融思想资源,为重建货币与金融理论提供参考。

本文为系列第三十一篇,原载于《中国钱币》2022年第5期。

今天人们称颂的国学大师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和文学家。他一生致力于中国的社会改造,不仅摇旗呐喊,而且身体力行。他作为清末民初中国货币制度改革的亲历者和参与者,是我们今天探讨当时货币与财政问题绝不可忽视的重要人物。在货币与财政问题上,他不仅著书立说,还先后担任币制局总裁和财政总长,主持政府货币财政行政,具有丰富的财经活动和个人成功理财经验。这里以他《论中国当采用虚金本位制及其办法》(1910年)和《余之币制金融政策》(1915年)为中心,就以下问题进行论述。第一,从梁启超的货币与财政行政经历出发,对他的财经论述作一个总体概观。第二,从今天人们对货币金融问题的认识出发,就其“虚金本位论”进行学理的透视。第三,考察他对当时货币环境的认识,探讨他在货币行政与学理认识上的疏离,进而追问,在“一战”金本位制动摇的历史关节点上,梁启超自身货币行政的失败和金融政策上的主张,怎样反映了货币制度选择的基本制约因素?

书生与流氓:出任币制局总裁和财政总长的梁启超

在今天一般人的心目中,梁启超是国学大师和戊戌变法的维新派领袖。他不仅是一个积极发声而且直接参与改革的政治活动家,而且在传统文化精神的发掘,历史学、文学方面卓有建树,是活跃在当时社会舞台上一位八面玲珑的重要人物。然而,他在货币与财政(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思想与实践两个方面,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人物。

梁启超(1873-1929),广州新会人,字卓如,号任公。1895年,他与老师康有为一起发动会试举人提出有名的《公车上书》,开启变法维新的政治活动。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仍然作为一个能量很大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活动着。[1]在民国初年他两次入阁参政。

1913年9月,袁世凯总统主政下的熊希龄内阁成立,组成“第一流人才内阁”。阁员9人中,进步党4人,余5人为袁世凯的亲信,梁启超任司法总长。梁的任职,既因袁世凯借重其社会名望,也缘于熊希龄早年与梁启超的共事,相互奥援,声气相投。早在1897年,湖南巡抚陈宝箴任命熊希龄为长沙时务学堂总理主持校务时,熊便聘请梁启超来湘任中文总教习。[2]次年2月12日熊辞职,梁启超数次请辞,总统袁世凯挽留。19日,袁世凯先令梁启超为新设立的币制局总裁,次日辞去司法总长。1914年3月10日,币制局正式成立,梁同日就职。

梁启超任币制局总裁之后的状况,当时的媒体称,“当时中外属望,以此事非任公不能办,任公亦自以研究有素,任之不辞。不料欧战以来,币制借款之事,暂时既无可谈判之余地,任公所研究之政策及其设施之次第,又为时势所迫不能实行,于是此局遂同虚设。任工不愿虚应故事,故数日以来数辞总裁之职,奈经总统再三慰留……”[3]12月27日,梁启超获准辞去币制局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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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6年(1917)7月,段祺瑞内阁成立,任命梁启超为财政总长,主掌财政与货币改革。在货币改革方面,他最为急切的是,利用缓付的赔款和币制借款来彻底改革货币制度。在财政总长任内,他对币制改革和财政金融总想有所作为。段祺瑞及其内阁全体于11月15日连带辞职,均经总统慰留。梁启超去意已决,18日第二次辞职,他称,“查中央财政各种困难皆臻极端,启超受任以来,竭智尽力以谋挽救,虽规划略具,而实行维艰。现在军事方殷,非得有军界尊宿或与军事关系之人管领度支,未易收指臂之效。启超再三考察,实无余力足以负荷。”[4]结束了他不到4个月的财政总长任职。

梁启超两次入阁,任币制局总裁9个多月,任财政总长不到4个月。在币制改革方面有许多设想,但未能如愿。其中两个主题最值得关注,一是在币制局总裁人任内的《国币条例》,一是在财政总长任内的币制借款问题。

梁启超自入熊希龄内阁直至从币制局总裁任上辞职,他在货币制度改革上的作为,主要体现在对《国币条例》的解读上,发表了《币制条例之理由》(1914年2月15日)[5]。原来,熊希龄组成内阁后,改革币制的路线是采用银本位制。1914年2月8日颁布《国币条例》13条及施行细则11条,并附7项《理由书》来说明这些条例的制定背景和各种考虑。当时任司法总长的梁启超,凭借他对币制问题的熟稔和热情撰写《币制条例之理由》,补充说明2月中公布的7项理由。第一,主张币制改革无需巨款。在国币不能立即退出的情况下,他主张发行“国币汇兑券”,作为国币的前身,来吸收金银和旧币。第二,主张实施银本位制。中国黄金不足,“暂以银本位为入手整理之法,故国币法及银行条例,皆本此意以施行之也。”他放弃虚金本位制,因时势所趋采纳他过去的反对者湖广总督张之洞主张的银本位制。

关于币制借款,梁启超1917年7月就任财政总长后,段祺瑞利用当时的有利时机,在8月14日公布了由梁启超起草的对德、奥宣战的布告,中国成为协约国。“当时金价大跌……确是整理外债及改换金本位的好机会,本人确有野心来整理财政,所以去干财政总长。中国既加入参战,德、奥二国赔款立即取消,对于其他各国赔款均展限五年”。[6]在5年内可以免付赔款1300多万的支出,这笔“意外之财”可为币制改革提供资助,但远为不足。日本乘欧战之机,积极推进对中国的币制借款。梁启超给昔日好友新任日本首相犬养毅写信,谋求币制借款。8月28日梁启超代表北京政府和日本签订了第一笔1000万日元的“善后大借款”。10月21日,又与曹汝霖代表北京政府与日本签订第二笔450多万元的吉长铁路借款。梁启超并采纳熊希龄的建议,利用缓付庚款,在国内发行国债5000万元,与日本借款一起使用,彻底改革币制,整顿金融。他命令财政部公债司拟定缓付赔款办法,整理中、交两行钞票暂行法,以及整理币制办法大纲。

然而,段祺瑞政府的军费开支急剧增加,国家收入不足5000万,对日借款和公债收入都迫于段祺瑞政府和地方军阀的收入,挪作军费。他作为财政总长向地方派出的税关监督等官,由于地方军阀的抵制,始终不得就任。在人财两空的情形之下,梁启超希图利用对外借款和国内财政运作来改革币制的期望落空,只能挂冠而去。[7]

梁启超两次入阁主持货币与财政事务失败的经历,表明没有一个健康的政治制度环境,币制改革绝无成功的可能。诚如丁文江当时所称,“中国的问题要想解决非得书生与流氓配合起来不可”。[8]梁启超货币行政的失败,不是“英雄试剑”壮志未酬,而是作为有学理思想、有价值原则的一介书生,与北洋政府的流氓政治家实难建立真正有成效的合作以改革货币制度。

梁启超有关经济问题的著述很多,然而由于反对革命的改良派定性,他的经济论述被认为“称得上具有创见的东西却很少” [9]。同时,由于研究主体专业学科训练的局限,难以与他进行超越时空的经济学对话。实际上,梁启超本人在“经济学”这个学科名词的定型和内涵的确定上,也是最早的学者之一。[10]幸运的是,台湾清华大学经济系荣休教授赖建诚先生在其盛年所著《梁启超的经济面向》,为我们提供了从现代经济学视角解读梁启超经济思想的重要学术指引。[11]他根据《饮冰室合集》的统计表明,梁启超关于经济问题的文章共67篇。第一篇经济问题的文章《论金银涨落》发表于1896年(24岁),最后一篇《民国初年之币制问题》发表于逝世前3年的1926年(54岁)。一年中写作最多的是他38岁的1910年,共27篇。从主题来看,他关切的问题所聚焦的前三位,依次是币制改革问题(19篇)、财税与预算问题(17篇)和内外债问题(12篇)。

梁启超的经济思想及货币主张因时而变,学界已有基础的研究。这里特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两篇文献进行典型解剖,就其长期主张的虚金本位论和从事货币行政时对中国货币环境的认识进行分析。

“虚金本位论”的货币运作机制及其局限

梁启超1896年写作的第一篇经济文章《论金价涨落》[12],就是关于货币金融问题的论述,从此,他就币制问题的文论达19篇,在货币金融理论上最值得关注的是虚金本位论。

梁启超关于货币问题的关注,首先发端于甲午战争赔款之后的镑亏。这是促发梁启超1896年首篇经济论文《论金价涨落》写作的直接原因。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梁启超逃亡日本,在那里度过了14年,直至1912年才返回国内。在那里,梁启超一面学习日语研习经济学知识,一面与国内时事同步,参与了本位之争的论战。他写了两篇长文支持虚金本位制。针对清朝币制改革美国顾问提出的“精琪方案”,1904年他发表《中国货币问题》[13]一文,首次提出较为系统的“虚金本位论”。这篇长文兼具解说与辩驳,对非专业读者具有较好的说服力和理解上的帮助。他还不能正确地理解,中国当时如实行虚金本位制,是对外用金对内用银,两者之间的法定比价是32:1。“这是用黄金来计算中国银币价值的方法,是一种虚悬的标准,政府无义务像实行金本位或银本位的国家一样,在金银之间有相互兑换的义务。”[14]

“精琪方案”提出后,反对最为有力者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现实的变动也支持张之洞的主张,国际银价回升,伦敦银价每盎司1903年24.75便士,1904年26.38便士,1905年27.81便士,1906年30.88便士,1907年30.19便士。原来因银价下跌才有虚金本位的提议,现在危险已暂时解除,而张之洞维护货币主权的主张又具有不可辩驳的说服力,1907年光绪帝下达御令,宣布中国实施银本位制。这是梁启超所坚决反对的,市场的反向变化鼓舞着他。1908年银价大跌到每盎司24.38便士,1909年23.69便士,1910年24.63便士,危机重现。梁启超利用在日本的知识积累,急中生智,在1910年写出第二篇申述虚金本位制的长文《币制条议》,主张应当立即颁布新的币制。下面我们就以这篇长文的第三部分《论中国当采用虚金本位制及其办法》[15]为中心,来考察梁启超的虚金本位论(即金汇兑本位论)。

梁启超首先论述了货币本位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夫贵乎有货币者,以其能为一切物价之尺度也。货币所以能为一切物价之尺度者,以其自体有一定之价格也。夫货币自体一定之价格,则恃本位币以为之纲。故语货币而不先致意于本位,蔑有当矣。……故今日所当研究者,则金本位、银本位、虚金本位三者孰适之问题而已。”从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出发,如果讨论货币问题,而不致力于本位的确定,便不可能建立健全的货币制度。中国的当务之急,“惟有制定新币,而非在处置旧币”,需要讨论的,主要是在金本位、银本位和虚金本位三者间作出何种选择。

他在此外中再次从币材进化的角度论述了金本位制的先进性。并进而逐条针对张之洞的用银主张,申述他的虚金本位论思想。他称,“既不用银则必用金,虽然,致疑于金本位之难行者,则亦有说焉。第一说,我国今日人民生活程度尚低下,用金而无流弊乎?第二说,就货币行政上言之,由铜本位一跃而进于金本位,能无扞格乎?第三说,行金本位,必先蓄多金,我国现在财力能堪此乎?” 实际上这三个问题,关乎金本位的三个基本要件。下面来看他如何回应金本位的三个基本要素以申述其“虚金本位论”主张。

(一) 本币与辅币的组合

本位制度的首要内容是主币与辅币的确定。在金本位的条件下,金币作为本位货币,需要设定低价值的货币或货币符号作为辅币来满足小额零星交易的需要。而辅币的使用及其与黄金的兑现均有数额的限制。张之洞反对金本位制的首要理由,是中国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平太低,难以支持高价值的金币的使用。这实际上,是不懂得金本位之下,有主币和辅币的组合和分工。梁启超在回应第一问时称:

“第以人民生活程度言之,有不得不用金之国,而无不得不用银之国。……置金币一种为本位,而其下有银、镍、铜各种辅币以佐之。懋迁额小,不及一本位者,有辅币以代其用。若全国懋迁额恒小,则不过本位币虚悬而罕用耳,于事无害也。盖与人民生活程度关系最密者,实为最低级之补助货币,而本位币非其最密者也。……若虑值昂之币,不周于用,则多值一级以为补助足矣,而本位可以毫无牵动也。……盖货币之职务,以量度物价为最要,应乎国中各物价之高下大小,而有种种多级之货币以名之,斯其币制为适宜。……夫谓唯银本位始能有值银一厘以下之辅币,行金本位则不能有之,此理之绝不可通者也。”

这里梁启超从三个层面论述了金本位的合理性。第一,“有不得不用金之国,而无不得不用银之国”,金币和银币比较,金币有银币不可替代的更好地服务于大额交易的功能,银币可以辅助金币服务于相对小额的交易,反之则不然。第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者,实际上是零细面额货币的辅币。如果说,金币价值过高,使用少本位货币虚悬,但由于辅币的存在,并不影响人们的实际生活。辅币应设定不同级差的面值,以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第三,既然在银本位之下,也必然需要铜钱等辅币,那么,为什么不能用合适的辅币设定来实施金本位制呢?他认为,张之洞等用银说论者,最主要的论据生活水平问题,是不懂得主辅币的流通机制,“不攻自破”。早在《中国货币问题》中已直接贬斥张之洞,“又倾见《上海时报》载有鄂督张氏驳斥精琪案一折。其论权限问题,吾固表同情,若其论原案之缺点,则未达生计学学理,一派门外汉语。……读者试两堪之,勿徒为谰言所蔽也。”

(二) 虚金本位制与货币的运行机制

关于中国从铜本位一跃而到金本位,是否存在影响货币行政顺畅运行的问题,他首先从确立银本位为虚金本位做准备给予简要回答。他称,“中国向来无所谓本位币也。”如果硬要说有本位币,那就是铜钱了。现在从铜钱一跃而为金币,银也成了辅币。而辅币是以在使用上有数量限制为原则。他说:

“盖吾所主者为虚金本位制,而凡行虚金本位制之国,其银币之系统有两大别:一曰纯为辅币者,一曰为本位金币之代表者。而此第二种,就其功用言之,虽谓与本位币无异可也。……盖虚金本位制,实由银本位制蜕变而成,犹跛行本位制之由金银复本位制之蜕变而成也。夫既由银本位蜕变而成,则非俟银本位制确立之后,而虚金本位无自施行,至易见矣。故吾所主张者,一方面为虚金本位之预备,一方面确立银本位。盖金本位为其目的,银本位则为达此目的之一手段。吾之所以异于用银说者在此。”

在这里,他指出虚金本位制的国家,银币的使用有两大系统。一种是银币作为纯粹的辅币,第二种是作为本位货币金币的代表。就第二种的职能而言,可以说与本位币没有差别。虚金本位制是由银本位蜕变而言,在缺乏黄金的中国,他主张金本位是目标,银本位是实现金本位的手段。然而,“我国民于铜钱之外,则用银为最习,今忽限制银之行用,则民将安所适?”对这个实行金本位制的有力论难,在跳过第三问的简明回答之后,他就虚金本位制的机制和原理进行了长篇回应。

(1)国际借贷货币来往之理

他首先从国际借贷往来结算只需汇票,不需要实际货币的流动来讨论金本位之下货币比价的决定机制。他称:

“若债权多于债务,则由外国来本国之汇票,求过于供,其价必腾;由本国往外国之汇票,供过于求,而其价必落。……虽然,其腾其落,有一定之限度,其限度以不逾输送现钱之实费为断,名曰实币输送点。譬如有一千元由上海送往伦敦或由伦敦运来上海,其运费皆需八元,则上海往伦敦之汇票,其价不能落至九百九十二元以下。若落至此数以下,则不如由伦敦运现钱来上海,反为有利,必无买票者也。亦不能腾至一千零八元以上,若腾至此数以上,则不如由上海运现钱往伦敦,反为有利,又必无买票者也。”

这里他生动清晰地解释了在金本位制度的条件下,国际间货币比价的变动受“实币输送点”(黄金输送点)的制约。在使用汇票的情况下,汇率也会围绕黄金输送点波动,不会发生实际黄金的流出入。当时中外实际白银的往来表明,汇进汇出相抵差额不大,使用汇票的数量也就相对较少,汇票价格的涨落也在一定范围之内,可以人为干预。他进一步指出:

“虽然,更有当注意者一端焉。金本位国与金本位国互相往来之汇票,其时价涨落之原因,全由彼此债权债务时有伸缩耳。若金本位国与银本位国互相往来之汇票,则于此原因外,别有一原因足以令其涨落者,即金银之时价是也。盖前者之汇票,惟以供求最多最少之限为输送点;后者之汇票,一面既应于供求最多最少之限,一面仍折算金银时价,乃能定其输送点也。”

也就是说,在金本位国家与银本位国家间的汇票往来,除了债权债务的相对变化之外,还必然受到金银之间相对的市场价格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必将金银时价添入合算,而输送点乃得定也”。然而,金银各自的市场价格变化无常,这样输送点也就变化无常。这种情况下,汇票的市场价格也就涨落无常,人为干预就不可能奏效。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若能以法律之力规定其比价,则第二原因不足以影响于汇票之涨落,所余者惟第一原因。……然国家法律之力何以能强定其比价?”这就是他所指出的第二条支持虚金本位的制度条件,必须“明货币与金块、银块性质之别”。

(2)货币与金块、银块性质之别

关于作为一般商品的白银和作为铸币的银币在性质上的差别。他称:

“昔张文襄奏折,自谓所最不解者,在国家法律何以能强定金银之时价。不知以法律强定金银之时价,无论何国,皆所不能;然以法律强定金币银币之比价,则无论何国,皆能之也。夫货币最大之功用,则在其能为物价之标准耳。质而言之,即量度一切价值之尺也。彼金块银块者,当其用以制成货币之时,固有量度一切物价之能力,当其未为货币时,则亦与他物等,而由货币以量度其价耳。金本位者,以一定重量所铸之金币为尺者也。银本位者,以一定重量所铸之银币为尺者也。虚金本位者,本以一定重量所铸之金币为尺,而因金币无多,暂以一定重量之银币代之者也。既定此尺,则量度百物之价,舍此无以为用。例如以金二分为本位之单位,名之曰元,则一元能买米几何,能买盐几何,能买煤几何,乃至能买金块几何,能买银块几何,其标准皆须归于一,断不许云以米若干合换盐若干两,以盐若干两换煤若干斤也。……时知货币之为物,超然立于金块银块之上,而与彼异其性质。国家虽不能以法律定金块银块之比价,而能以法律定金币银币之比价。既定金币银币之比价,则金块银块之价,听其时高时下,而总不能摇币制之基础。而此犹银块与米之比价时高时下,米与盐之比价时高时下,国家固无从强制之,抑亦何必强制之哉!”

在这里,作为流通手段铸币的价格标准人为地确定,他进行了生动准确的解读。他进一步指出,“即如我国,现在除制钱外,无所谓本位,无所谓货币,则百物之价,悉无标准,而惟以甲物对于乙物,各各自为标准。是故有米一石,欲问其价,则只能答云值金若干,值银若干,值制钱若干。……必取金银制钱三者,逐一与百物之价件件比较,然后知之。何也?以其未有一量价之器焉,立夫百物之外而为之标准者也。既无标准,则亦听物与物之自相比较而已。”中国使用称量白银,实际上“无所谓本位,无所谓货币”,白银也如同其他商品一样,属于货物与货物相互比对定价。

理解了上述两个制度条件之后,就可以准确地把握金汇兑本位制的性质。其运作机制是,“彼其为一国之量价器者,则金币也。而银币则代表金币法价之具,其实价能适合于所代表之法价与否,不必问也。(即如各国钞币,其实价盖不逮所代表法价百分之一,然而无伤也。)但借之以为一切物价之标准而已。而彼银价亦不过物价之一种,不能因其涨落而摇动币制,犹之米家之涨落,不能摇动币制也。”

问题在于,这种人为的铸币价格只能在国内生效,而且要求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然一国之货币,在本国固有一定之法价,一出境则与金块银块无异,只问其所含金银之实值几何,不问其在本国内功用若何也。于斯时也,在金本位国,则辇金以往,彼此毫无所损。在银本位国,当银价涨时,固坐收镑余之利;当银价落时,则不胜镑亏之害。金银涨落无常,则币制基础之动摇,必自兹起矣。”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只有依靠中央银行通过买卖汇票,来维持汇票价格,保持在输送点附近。“两国通商,其彼此每年之债权债务,除相抵外,所余数尾,实不能太大,而汇票之价,涨落至输送点以外,其势万不能久。此其理前已略言之,此实经济学上铁铸之公例,不必致疑。而虚金本位制,确实可行,亦不必致疑矣。” 黄金输送点约束的汇票买卖是虚金本位制成立的核心机制。

与精琪方案不同之处,是待银本位实行之后一二年,再实行虚金本位之制。精琪“误以我国现在为银本位国”,实际上,中国还是一个使用称量白银的“银块国”。要实行虚金本位制,“必由银块国进为银本位国乃可耳。”他称:

“今虽以无金之故,未能行金本位制,然此虚金本位制,苟得其人而行之,则亦与金本位同一功用。故为中国计,今日惟有急变用银块之习,以成为银本位制。一二年后,即进为虚金本位制。既进为虚金本位制,则币制基础已定,不致动摇,将来遇有特别机会,或在本国开得金矿,或战胜他国而得偿金,乃进而为完全之金本位制。此则先后之序也。”

(三)虚金本位制与黄金储备的有无

他简明地指出,之所以实行虚金本位制,就是应对缺乏黄金储备的国情。“吾今所主者,则虚金本位制而已。泰西生计学家常言,虚金本位制者,贫弱国之续命汤也。何以故?以其不必蓄多金而能收用金之利故。”

他在文尾附言称,“文中多引张文襄之说而驳之,非好揭文襄之短,但借其言以反示真理而已。盖文襄之言,实代表全国中大多数人之意见,至今犹然,而此等谬想不除,则良法恐无实行之日。吾非好辩,不得已也。”他的用意在于从学理上树立人们对金本位和虚金本位的正确认识,并给予支持。

梁启超关于虚金本位制的解读,在当时来说是可称透彻全面。然而从今天来看,存在着两个主要缺陷。第一,金本位制只有在完备的银行信用货币(包括银行券和存款货币)支撑经济活动主体部分的情况下才能有效运行。无论是银行体系的存款货币创造,银行券和国家纸币的区别,还是本位金币和流通货币之间的相互匹配和协调机制,梁启超似应处于无知和朦胧状态。第二,金汇兑本位成功的国家与金本位国家的特殊屈从关系(如印度),并非追求独立货币主权的国家所期望。

“无货币之国”论与货币制度的选择

梁启超在货币金融思想层面的建树,另一个需要关注之点是关于中国货币金融所处国情的深刻解剖,集自身所学和经验积累回应时代之问。从经济学服务的目标来看,我们难以凭借严复的《国富论》翻译给我们带来的文本困惑,就认定严复的贡献为高[16],严复的贡献和严复的作业对象应当区别开来,严复大量删节了《国富论》的专业性论述。对于西方经典的移植利用,不仅在于文本字面知识系统的准确把握,更为关键的是在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中能否以其精神实质进行应用释读,并付诸实践。曾任黎元洪总统府顾问的威尔称,梁启超“以其文学造诣名满天下,他另一项出众的才能就是向他的同胞们阐述欧洲的治国理念和实践,虽然任何一门西方语言他都一窍不通。”[17]梁启超充分利用日语文本知识,对中国社会进行解剖,包括在货币金融问题在内的学理与实践的结合上,同时代人中无出其右。下面我们就来看他关于中国货币状况的经典论述。

(一)“无货币之国”论

1915年一月十日,距离币制局总裁辞职后半月,梁启超撰写长文《余之币制金融政策》[18],他自称这是对他一年多来经历的一个报告。实际上,这是他多年思考货币金融问题及主政币制局的经验总结。其中,对于中国近代货币状况的认识最富参考价值,既展示出对于当时前沿理论的理解,又反映了他对中国货币问题的深邃洞察。

他首先指出了长期关注货币金融的动机,“自吾居东时 ,好扼腕论天下事 ,辄以为中国救亡图强之第一义 ,莫先于整理货币、流通金融,谓财政枢机 ,于兹焉丽 ,国民生计命脉,于兹焉托也 。”然后论及在熊希龄内阁任职和失望去职币制局的缘由。“未几承乏币局 ,颇奋然思有所以自效 ,其间与各地方事实相接既多,每有触发以增其所信,窃自谓所孜孜规画,尚不谬于学理,不远于情实。虽然,吾竟一无所设施,以至自劾而去 ,而局亦随之而撤 ,吾之政策,适成为纸上政策而已。”无论任司法总长,还是币制局总裁,对于货币问题的建言和行政,只不过是袁世凯币制改革的一环。[19]尽管袁世凯头像银币的铸行(梁的胞弟直接参与了银币成分的设定),具有货币统一的作用,但梁启超自称其货币行政实际停留在“纸上政策”阶段。

这篇长文的第四部分《中国现在无货币之情状及其受病之原》,集中反映了他基于中国当时国情的总体货币认识。

梁启超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是一个“无货币之国”。他称,“痛哉!我国立国数千岁,而至今仍以无货币之国闻也。”他认为,“货币之要素,吾不必博征学理以为释,粗举其概。则第一义,当专由政府铸发,全国中皆用为惟一之交易媒介物;第二义,当置一固定之价值标准以为主,而其下有子母相权者数种以辅之 。更质言之,则(一)货币本身系统内,此种与彼种之比价恒一定,(二)无论在何地方,其所表价格不参差,(三)无论何时,其所表价格不变动。”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的话,尽管欧美称中国为用银之国,但并不像明治29年之前的日本和1816年之前的英国,难称银本位国家。有人又称中国为铜本位,“夫使全国能如湖北省,斯可谓之铜本位矣,而今亦不能也。”

1 地方各有本位,全国则无本位

“中国各省、各县、各市,各因其习惯专任假一物为交易媒介 ,市面无其物,则惟虚悬其号专以为与他物比较之标准。(例如上海一切交易皆以九八规元银为标准,然在市面上欲求所谓九八规元银者不可得也,以龙洋、鹰洋、银角、铜元、大条银、各项生银、各项纸币等,皆折合规元计算而已)”其他如天津所谓行化,某市某市所谓某种秤、某种银,都属此类。所以,“中国现在货币情形,在甲地方、乙地方,或可勉强谓为各有本位,而合全国则无本位,即各地方所谓本位者,亦不过虚悬于人人之意识中,而并无实物以表之。”

2 多种货币并存流通与比价及价值的波动

梁启超特别抄录1904年四月间各省国税厅查复各种赋税所纳货币及其折合率,专就征收租税所用货币而言,其复杂纠纷之状一目了然。“而一省中各县各市镇所用,又无一从同者,若悉列举之,则恐累十数纸之表,犹不能盖之也。”而就各种货币折合之价,不过就一时而举其大概。若为之按日列表,则其涨落无定之状,更不可究诘 。“夫纸币与铜元价格之日趋低落,尽人所能悉矣,若夫银元者,其成色分量本略一定,然等此一枚也,而前后价格,可以相差至一钱余之多,苟不深求其故,宁不令人骇诧欲绝 。”这种货币比价的变化和购买力的波动,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洋厘”涨跌无常。“就吾所目击者,去年六七月间,天津银元价格落至六钱八分以下,及欧战陡发,仅旬日间,遂涨至七钱五分以上。更阅月余,复落至前价。”同样材质的白银和银币,“今以银对银,而涨落之幅,乃广泛若此,明明同此总重七钱二分之银元也,贮诸箧笥中旬日,时或获一钱余之意外赢利,时或蒙一钱余之意外损失,天下可骇之事,宁复过此。”这个奇特现象严重阻碍商业流通和经济发展。

(2)纸币巨幅贬值与格雷欣定理的功能。“银元且然,其铜元、纸币等更何论?……就中如广东、四川等省,纸币价格,一落千丈,民日惴惴,不知所届。如吉林、湖南等省,其价骤涨骤落,污吏奸商,乘而操纵之,朘民脂膏 ,溪壑无厌,而现银乃至现铜元、现制钱,皆驱逐净尽,市上无复交易媒介品,民至用竹筹绳结记数以为市。”在各种货币价值不稳定的情况之下,良币退藏,交易回复到原始状态。

3 “人民不喜用货币”与“税收驱动货币”的制度缺失

不用说本位,就是将货币统一于全国通用的标准银元,也不可能。“问病源何在,曰:在人民不喜用货币。” 人民不喜用货币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财政不使用自身铸行的货币。“今日所征各项赋税,其用以为计算之单位者果何物?或曰银若干两,或曰钱若干吊,其实收也,或用生银,或用银元、银角,或用铜元,或用银元票、铜元票、制钱票,而皆还以折合所谓若干两、若干吊者。而折合之间,全为市价所左右,官吏或且上下其手,欲民乐用之,其安可得?”所以,“欲币制之确立,必须设法将全国生银贬之使与百货同列,而以法律所定之货币为量度百货之器。”而其中的关键,“则在赋税之授受,此稍有常识者皆能知之。”政府的货币行政不能打破税收驱动货币的基本原则要求。

4 货币职能偏废与“过账银”的是非

梁启超说,货币有交易媒介、价格尺度、借贷用具和价值储藏四项职能。而中国的各种通用货币只能部分地承担第一种职能。他称:

“而现在我国市面通行之银元、银角、铜元及纸币等,仅能勉尽第一种职务而已,其第二、三、四种则未由尽之,银元之与银角、铜元,各自离立,不成系统,其比价日日差异,故各自因其供求盈朒之关系,与生银为比价而已。生银常为价格标准之主体,而银元、银角、铜元等,则与此物同为其客体也。此银元等不能完价格尺度之义务甚明也。惟其不能充价格之尺度,故不能充价值之储藏,例如吾有银元千存储银行,当存入时,每元行市为七钱三分,所存者为七百三十两,越三月后往取,其时行市或落至六钱九分,则取出者仅值六百九十两,是明蚀四十两也。故商民存款者,与其存银元,毋宁存生银,此银元等不能完价值蓄藏之义务甚明也,惟其不能充价值之蓄藏,故不能充借贷之用具。今日借人千元,值六百九十两,数月后或须还以七百三十两,则借者病;今日贷人千元,值七百三十两,数月后收回时,或仅得六百九十两,则贷者病。欲其两不病,毋宁仍以生银计算之为愈,此银元等不能完借贷用具之职务甚明也。”

在货币的四大职能中,银元等只能完成交易媒介一个职能。这样便促使人们发明出“过账银”来。为什么叫过账银呢?“交付虽用银元,而账单账薄所记,必用此项银也。过账银果何物?即上海之九八规元、天津之行平化宝等是也。”过账银并不是现存的实体货币,而是一种抽象的标准银。那么,“无有则何以能用?将各种银元生银等折合之而已。”在没有统一货币的情况下,“过账银”这种抽象的标准银是解决财务结算的价值基准,是地方市场的一个自律性创造。他称,“明乎此项过帐银在市面上之势力如此其伟大,然后能知银元之市价曷为时涨时落,然后能知此市与彼市之银元市价曷为参差不齐、银元市价时涨时落者,对于过帐银而涨落也。过帐银为量度百货价值之衡尺,百货之价,恒应于其供求消息以为涨落 。此定理也。银元亦不过百货之一,则其随供求之状况以为涨落,夫何足怪?……甲市与乙市间相互之汇兑,其汇水之多寡,不能仅以两市间互相之借贷关系而决定也,尤当算两市过帐银相互之比价而后定之,尤当算各市通用银折合过帐银之市价而后定之。此所以轇轕莫能为理也 。由此观之,中国所以至今仍为无货币之国者,则过账银实为大梗 。言币制者,其第一义当求所以战胜过帐银之法。必战胜过帐银,然后能广国币之用途。”

要战胜过账银,最难而首先要取消的是上海的九八规元。上海规元与伦敦市场连动,所以必须将中国的国币一元的价值,与伦敦市场的若干盎司白银“常为一定不易之比例”,然后以若干元折合若干英镑价值,才可“无须假途于规元”。除了对外债务的“镑亏”之外,还有外国银行对国内汇兑的控制,他称,“而岂知金银比价,吃亏之外,更有一事焉,则上海规元与各地通用银之比价是也。规元与通用银之比价,虽曰由市场供求之关系,而外国银行实能操纵之。”在中国境内,外商银行又从中国货币制度的缺陷攫取巨额“汇水”收益。

过账银本来是地方解决多种货币并存流通中的价值通解问题,充当价值尺度的自律创造,然而从全国统一货币的视角来看,多种地方过账银的并行存在,由于为特定市场圈提供了结算方便,反而阻碍了全国统一货币的形成。梁启超称,“须知就今日现状论,诚若缘各地有过账银,故以至陷国家于无货币。推其原因,实缘国家自始未尝有货币,然后各地不得不有过账银,倒果为因,则药不疗疾宜耳。”由此观之,今天我们在探讨规元、洋例、行化等虚银两时,在解析其方便和服务地方市场的一面之外,还须弄清外国商人集团如何主导这些虚银两规制的形成,制造围栏为其割据性地侵蚀中国利益服务的一面。须知,他们助推地域性虚银两而不致力全国一体化虚银两制度的建设,割据性地侵蚀中国利益之心显而易见。

(二)货币制度的选择

1926年12月17日,梁启超在清华大学经济学系做了题为《民国初年之币制改革》[20]的演讲,总结了他任币制局总裁和财政总长的币制改革成效。其中五条局部的临时性的问题:(1)取消规元改用国币;(2)整理铜元另创十进辅币;(3)集中造币厂;(4)两次收回滥发的纸币;(5)中国银行之设立及其条例之改革。以上各项,都取得了成绩。特别是增加中国银行商股和董事会结构的制度化,消除了财政部对中国银行的干预,改善了治理结构。三项全局性的根本问题:(1)改正单位重量;(2)采用金本位或虚金本位;(3)统一纸币发行权。他称,以上三项均没有成绩,尤其是第二项金本位的实施,“天假良缘,来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就是欧战”,结果错失良机,最为可惜。实际上,欧战爆发,金本位制已经开始动摇。从事后的观点来看,中国幸好没有实施金本位制,才逃过了1929-33年大萧条的危机。现代货币主义的旗手弗里德曼及其合作者称,“当时中国实行的是银本位制,而不是金本位制。因此,与金本位制国家相比,中国相当于实行的是浮动汇率制度。以黄金表示的白银价格的下降,以及以外币表示的中国元的贬值,这两种情况的影响是相同的。其影响是,将中国国内的经济环境与全球性的萧条隔离开来。”[21]

就梁启超个人而言,青年在野时力主金本位制反对张之洞的银本位制主张,而自己主政币制改革时,却不得不实行银本位制。而他极力主张的金汇兑本位制,印度运用得最为经典。1913年,正当而立之年的凯恩斯以自己1906-08年在英国印度事务部供职的方便,撰写了第一部专著《印度的货币与金融》[22],透彻地解析了印度实施的金汇兑本位制。这个体制,是印度孟买银行的副行长英国人林赛于1893年为大英帝国制下的印度所设计。尽管凯恩斯将这个制度视为货币发展的主流,“一种更科学并经济的货币制度”,但印度的情形表明,这是一个殖民地国家依附于宗主国的一种附庸货币制度。

抛开梁启超与张之洞之间的是非比较,从历史的延长线和今天的视角来看货币制度的选择,在当时的情况下,主权问题、本位问题和制度机制三个关键支柱,是进行货币选择的核心要素,三者的组合和协调是决定一国货币状况的关键。在主权问题和本位问题的关系上,跟从西方的金本位取向,原本在于规避近代中国用银在对外债务上形成的“镑亏”。而在中国缺乏黄金希图借外债(金本位币)来实现金本位或虚金本位的情况下,外国列强不仅攫取财政税收的控制权,而且直接控制铁路等主导产业,结果不仅难以获得货币改制的好处,却先丧失了主权和利益。在本位问题和制度机制的关系上,本位制度的建立需要一系列宪法体系下的法律和制度规制,梁启超谋求的宪政轨道从来没有走上正轨,国家治理意义下的信用货币体制,主辅币体系便无法形成,地方军阀将铸币作为筹资的手段,形成“无货币之国”。从主权问题和制度机制的关系来看,对外经济和货币金融关系的确定在集权专制和民主体制下,将表现出不同的样态。袁世凯为了自身的复辟,在国内的货币措置完全违背基本的信用货币规范酿成“京钞风潮”,在对外关系上也不惜卖国求荣。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在梁启超生活的时代,无论是金本位制抑或虚金本位,甚而银本位制均难以达成。

今天的货币形态已经与本位问题无关,但本位问题支撑的货币价值确定,融入了制度机制的这个要素。而从根本上说,货币的国家主权治理的要求,在国家消亡之前均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因为与货币息息相关的商品堆积和供给责任是由主权国家来承担。即使在数字货币登场的情形之下,以上三个要素的基本精神仍然闪耀着光辉,只是直接体现出来的是“主权”和“制度”两个要素罢了。

注释

[1] 赵靖、易梦虹主编《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修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6月第2版,第384页。

[2] 参见林增平、周秋光:《试论熊希龄》,《湖南师大学报》(哲社版)1985年第5期。

[3] 《申报》1914年10月30日。

[4]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540页。

[5] 梁启超著,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全20集)第9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6页。

[6] 前揭《梁启超全集》(全20集)第16集,第257页。

[7] 参见元青:《梁启超的财政生涯述略》,《天津师大学报》1992年第5期。

[8] 蒋廷黻:《我所记得的丁在君》。参见雷颐:《再度梁启超》,《寻根》2001年第3期。

[9] 前揭赵靖、易梦虹(1980),第376页。

[10] 参见刘群艺:《“理财学”、“生计学”与“经济学”——梁启超的翻译及其经济思想解读》,《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梁捷:《梁启超经济思想的演变过程》,《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2期。

[11] 赖建诚著:《梁启超的经济面向》,(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印行2006年1月。

[12] 梁启超著,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全20集)第1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2-96页。

[13] 《梁启超全集》第4集,第309-330页。

[14] 前揭赖建诚著:《梁启超的经济面向》,第31页。

[15] 《梁启超全集》第7集,第342-357页。《币制条例》全文,第335-357页。

[16] 前揭赖建诚(2006)“后记”,第287页。

[17] [英]帕特南·威尔著,秦传安译:《帝国梦魇—乱世袁世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4页。

[18] 《梁启超全集》第9集,第204-225页。

[19] 参见朱宗震:《袁世凯政府的币制改革》,《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2期。

[20] 《梁启超全集》第16集,第253-258页。

[21] [美]米尔顿·弗里德曼、安娜·施瓦茨著,巴曙松译:《美国货币史》(1867-1960),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6页。

[22] [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著,安佳译:《印度的货币与金融》,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来源|《中国钱币》

版面编辑|王懿萱

责任编辑|李锦璇、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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